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設計范圍及原則
1、排入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水均為生活污水,廢水自流至生活污水調節池合并處理;污水經處理后達到國家有關回用水標準后用作校區的綠化,沖廁、校區道路清洗、車輛清洗等。
2、設計合理,一切為用戶著想,在保證制作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條件下,力爭一次性投資省,運行費用低,處理效果好,且操作穩定、方便。
3、處理系統設施的運行上有較大的靈活性和可調性,以適應水質、水量的變化。
4、充分考慮污水處理系統配套的減振、降噪、除臭措施,從而防止對環境的二次污染,污水處理產生的少量剩余污泥經好氧消化后,定期由外協單位清除外運;
5、根據實際情況,采用自控或手控兩種方式,同時考慮各種應急措施及在事故突發狀況下的各類自動保護裝置。
6、確保整個系統一次性試車成功至正常運行到驗收合格為止,并負責代培操作技術人員。
7、污水處理設施以碳鋼防腐結構為主,并需占地緊湊,布局合理,盡可能削減總投資費用加以考慮。
8、本工程設計范圍為接入污水處理設施調節池開始至凈化水排出為止的污水工藝、電氣等各專業設計。
9、污水工程的動力配線,由業主將主電引止污水工程的配電控制箱,配電分配箱至各電器使用點將由我公司負責。
10、不包括廢水的收集管網及廢水排出界區的外排水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