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污水處理設備分戶污水處理設施
6.1.1分戶污水處理設施宜采用一體化裝置,裝置標準參考《戶用生活污水處理裝置》(CJ/T 441-2013)。
6.1.2污水進入一體化裝置之前應進行預沉淀處理,可采用已建成的化糞池作為沉淀處理單元。
6.1.3 當采用一體化裝置出水不能滿足要求時,宜增加自然生物處理。
6.1.4以去除有機物(COD)為主要目的時,可采用好氧生物處理裝置,或厭氧生物膜 人工濕地等自然生物處理組合設施。
6.1.5 要求去除COD和總氮時,宜采用缺氧與好氧生物處理組合設施。
6.1.6廁所糞便污水單獨處理時,可采用一體化生物反應器或化糞池 自然生物處理工藝。
6.1.7居民洗衣、淋浴及廚房洗滌等低濃度生活污水可直接采用人工濕地處理后排放或綜合利用。
6.1.8處理出水有消毒需求時應設消毒池或使用含氯消毒藥片。
6.2村莊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6.2.1村莊污水集中處理宜采用一體化裝置或工程構筑物。
6.2.2污水進入污水處理站前宜經過化糞池或厭氧池預處理。
6.2.3污水處理站宜設置調節池。
6.2.4以去除有機物(COD)為主要目的時,可采用好氧生物處理設施。
6.2.5要求去除COD和總氮時,宜采用缺氧與好氧生物組合設施。
6.2.6 要求去除COD、總氮和總磷時,宜采用缺氧與好氧生物組合設施,后接化學除磷單元。
6.2.7污水處理站需設置消毒單元。
6.2.8當采用生物處理設施出水不能滿足要求時,宜增加自然生物處理。
6.3 村莊污水納入城鎮污水管網
6.3.1 對于具備將污水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村莊,優先考慮將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鎮污水管網,由城鎮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
6.3.2 污水納管系統包括管道、檢查井和提升泵站。村莊污水通過管道輸送到城鎮污水管網。管道、檢查井和泵站設計可參照《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
6.4 初級處理設施
6.4.1化糞池
6.4.1.1 化糞池可應用于農村改廁的糞便污水初級處理,并且應與污水收集和處理系統一考慮。
6.1.2化糞池的施工應參考《鎮(鄉)村排水工程技術規程》CJJ124-2008的相關規定??蛇x用預制成品,或現場建造,應便于清掏池底污泥。污泥清掏周期應根據污水溫度和當地氣候條件確定,宜采用3~12個月。
6.4.1.3 化糞池應設在室外,其外壁距農房宜根據各地農房性質、基礎條件確定,如條件限制設置與機動車道下時,池底和池壁應按機動車荷載核算。
6.4.1.4化糞池的構造應符合《農村戶廁衛生規范》(GB19379-2012)的要求。
6.4.1.5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宜采用12-36h?;S池容積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可根據《鎮(鄉)村排水工程技術規程》進行計算。
6.4.1.6化糞池池壁和池底須進行防滲設計,嚴禁污染地下水和周邊環境。應采取防臭和防爆措施。
6.4.2厭氧生物膜池
6.4.2.1 厭氧生物膜池可用于農村生活污水的初級處理。
6.4.2.2厭氧生物膜池應位于化糞池后;厭氧生物膜池也可與化糞池合建。
6.4.2.3 厭氧生物膜池填料裝填高度不宜小于池深的2/3。
6.4.2.4厭氧生物膜池的水力停留時間宜取2d~5d,排泥間隔時間約為3個月至1年。
6.4.2.5厭氧生物膜池應采取防滲、防臭和防爆措施。
6.5 生物處理設施
6.5.1生物接觸氧化池
6.5.1.1 生物接觸氧化池可用于農村生活污水分戶和村莊集中處理。
6.5.1.2生物接觸氧化池可分為單級和多級接觸氧化。當具有脫氮功能要求時,應采用好氧池和缺氧池。
6.5.1.3 生物接觸氧化池有效容積宜依據以下公式計算:
V=Q×n×(La-Le)/(M×1000)(6.5.1.3)
式中:
V——生物接觸氧化池的有效容積(m3);
Q——每人每天污水量(m3/人?d);
n——服務人數(人);
La——進水BOD5濃度(mg/L);
Le——出水BOD5濃度(mg/L) ;
M——BOD5容積負荷(kgBOD5/m3?d)。
6.5.1.4生物接觸氧化池前應設置初沉池等預處理設施,以防止填料堵塞。初沉池可以是單獨的沉淀池或一體化設備中的沉淀單元,已建符合要求的化糞池也可作為初沉池。
6.5.1.5生物接觸氧化池內的填料應適于長期浸入污水環境中,并適宜微生物附著生長。
6.5.2 生物濾池
6.5.2.1 村莊集中污水處理可采用生物濾池,包括普通生物濾池(也稱滴濾池)、高負荷生物濾池或曝氣生物濾池等類型。
6.5.2.2普通生物濾池由池體、濾料、布水裝置和排水系統組成。池體宜為方形、矩形或圓形;濾料宜采用碎石、卵石或爐渣,粒徑為30mm~100mm;布水裝置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動式;排水系統應設置滲水裝置、集水溝和總排水溝。容積負荷宜為0.15kgBOD5 /(m3˙d)~0.3kgBOD5 /(m3˙d)。
6.5.2.3高負荷生物濾池水力負荷宜為10-30m3/m2˙d,容積負荷宜小于1. 8kgBOD5 /(m3˙d))構造,濾料粒徑為40mm~100mm,宜采用旋轉布水器。
6.5.3 生物轉盤
6.5.3.1村莊集中污水處理可采用生物轉盤。
6.5.3.2 村莊集中污水處理宜采用單周多級轉盤,不宜小于3級。
6.5.3.3生物轉盤的BOD5面積負荷宜為6gBOD5/(m2.d)~30gBOD5/(m2.d)。
6.5.4氧化溝
6.5.4.1村莊集中污水處理可采用氧化溝。
6.5.4.2氧化溝曝氣設備除應具有良好的充氧性能外,還應具有混合和推流作用,設備選型時要綜合考慮充氧和混合推流功能。
6.5.4.3氧化溝的污水停留時間宜為10h~30h,污泥齡宜為10d~30d,溝內流速宜大于0.3m/s,溝內污泥濃度宜為2000 mg/L ~4000mg/L;
6.5.4.4單溝型氧化溝可采用連續進水間歇曝氣運行模式脫氮,缺氧DO低于0.5 mg/L,好氧大于2.0 mg/L。
6.5.5傳統活性污泥曝氣池
6.5.5.1村莊集中污水處理可采用傳統活性污泥曝氣池。
6.5.5.2污水進入曝氣池之前宜設置初沉池。
6.5.5.3曝氣池內活性污泥的污泥齡宜為3.5d~23d,水力停留時間宜大于8h,污泥濃度宜為2000mg/L~4000mg/L,曝氣池的溶解氧含量應保持在2mg/L以上。
6.5.5.4 傳統活性污泥曝氣池可采用連續進水間隙曝氣運行模式脫氮。
6.6 自然生物處理
6.6.1人工濕地
6.6.1.1 人工濕地按水流特征,可分為表面流人工濕地、水平潛流人工濕地、垂直潛流人工濕地,以及由不同類型人工濕地組合而成的復合型人工濕地等,應根據當地可用場地面積、地質、地貌、氣候等自然條件選擇合適的人工濕地類型。
6.6.1.2 污水進入人工濕地前,除應經過有效預處理外,宜用生物處理降低懸浮物(SS)濃度,調節改善廢水水質特性,降低后續人工濕地處理難度和堵塞可能性。
6.6.1.3人工濕地的設計宜根據進出水水質要求,按照污染物去除負荷和水力負荷計算,應根據試驗或當地相似污水的運行數據確定設計參數。無資料時,可按下表取設計參數:
表6.6.13 人工濕地主要設計參數
復合型人工濕地可以根據地形和水質特點,選擇上述不同濕地類型進行組合而成,其設計可以將總的污染物負荷分配到各段分別進行設計,其參數選取可以參照上表。
6.6.1.4人工濕地系統多采用碎石、粗砂、礦渣等基質材料作為填料。填料粒徑范圍宜取1-10mm。對于起均勻布水作用的填料,粒徑可以取10-35mm。
6.6.1.5人工濕地的植物宜選取根系發達、處理性能好、成活率高、抗污能力強且具有一定美學和經濟價值的水生植物。
6.6.1.6表面流人工濕地水深一般為20~80cm,水平潛流人工濕地水位則一般保持在基質表面下方5~20cm,并根據待處理的污水水量等情況進行調節。
6.6.1.7人工濕地應加強對植物生長的管理,定期(一般為秋季)收割植物,補種缺苗和死苗。對于生長過密的植物,可按一定間隔清除部分植株。
6.6.1.8人工濕地應定期清除淤泥(沉積物),防止濕地堵塞。對于出現填料堵塞的人工濕地,宜按間隙方式運行,必要時可以取出部分填料進行清洗。
6.6.2土地滲濾
6.6.2.1土地滲濾根據污水的投配方式及處理過程的不同,可以分為慢速滲濾、快速滲濾、地表漫流和地下滲濾四種類型。應根據當地條件選擇合適的滲濾類型。
6.6.2.2慢速滲濾系統的設計參數選擇:土地滲透系數為0.036~0.36m/d,地面坡度小于30%,土層深度大于0.6m,地下水位埋深大于0.6m。
6.6.2.3快速滲率適用于具有良好滲濾性能的土壤,參數選擇:土地滲透系數0.45~0.6m/d,地面坡度小于15%,以防止污水下滲不足,土層厚大于1.5m,地下水位埋深大于1.0m。
6.6.2.4地表漫流適用于土質滲透性差的黏土或亞黏土的地區,地面最佳坡度為2%~8%。污水以噴灌法和漫灌(淹灌)法有控制地分布在地面上均勻地漫流,流向坡腳的集水渠,地面種植牧草或其他植物,供微生物棲息并防止土壤流失,尾水收集后可回用或排放進入納污水體。
6.6.2.5地下滲濾是將污水投配到距地表一定距離、有良好滲透性的土層中,利用土毛細管浸潤和滲透作用,使污水向四周擴散。
6.6.3穩定塘
6.6.3.1穩定塘(又名氧化塘),一般可分為好氧塘、兼性塘、厭氧塘、曝氣塘和生態塘。
6.6.3.2 好氧塘深度一般在0.5m左右,兼性塘深度在1.2~1.5 m之間,厭氧塘深度宜大于2.0m,曝氣塘深度宜大于2.0m。塘中可種植蘆葦、茭白等水生植物,以提高污水處理能力。
6.6.3.3 穩定塘應盡量遠離居民點,而且應該位于居民點長年風向的下方,防止水體散發臭氣和滋生的蚊蟲的侵擾。
6.6.3.4 穩定塘應防止暴雨時期產生溢流,在穩定塘周圍要修建導流明渠將降雨時的雨水引開。暴雨較多的地方,襯砌應做到塘的堤頂以防雨水反復沖刷。
6.6.3.5 塘的底部和四周應作防滲處理,預防塘水下滲污染地下水。防滲處理可采用粘土夯實、土工膜和塑料薄膜襯面等。
6.7化學法除磷
6.7.1污水經處理后出水總磷不能達到要求時,可采用絮凝沉淀化學法除磷。
6.7.2 化學法除磷所使用的絮凝劑有鐵鹽絮凝劑、鋁鹽絮凝劑和石灰等。常用的鐵鹽絮凝劑有:硫酸亞鐵、氯化硫酸鐵和三氯化鐵;常用的鋁鹽絮凝劑有硫酸鋁、氯化鋁和聚合氯化鋁。
6.7.3 化學法除磷設計中,藥劑的種類、劑量和投加點宜根據試驗資料確定。在無試驗資料時,可采用類似工程的數據,或參考以下參數:
1)采用鋁鹽或鐵鹽作混凝劑時,其投加混凝劑中所含的鋁或鐵與污水中總磷的摩爾比宜為1.5~3。
2)石灰作為絮凝劑時,應需投加400mg/L以上石灰,并應加25mg/L左右的鐵鹽作助凝劑,準確投加量宜通過試驗確定。
6.8消毒技術
6.8.1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應根據用途功能要求,采用消毒處理。
6.8.2村莊污水的消毒技術可采用二氧化氯、漂白粉和含氯消毒藥片及其它能達到消毒目的的技術。
6.8.3各種消毒劑的投加量宜根據試驗資料確定。當無實測資料時,生物處理出水的加氯量,以氯計為5~l0 mg/L。